法制晚報訊(記者 王曉飛) 噹噹網銷售總監聯合下屬,虛報客戶信息,購買噹噹網9折禮品卡後加價出售吃回扣。半年時間內,3人侵占公司1500餘萬元。
  今天上午記者獲悉,朝陽法院以職務侵占罪分別判處噹噹網銷售總監陳某有期徒刑8年,判處噹噹網銷售經理馬某和張某有期徒刑4年,並責令三人退賠1500餘萬給噹噹網。記者從陳某的辯護律師處瞭解到,3人均未上訴,判決已經生效。
  案情
  國美員工跳槽噹噹網成總監
  2005年,從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本科畢業的陳某應聘來到國美電器總公司工作,這是24歲的陳某的第一份工作,他勤奮肯定,5年後便從普通員工走上領導崗位。
  2010年,陳某被噹噹網相中,他辭職來噹噹網當上了團購部總監。
  “他們開的工資加獎金是每月2萬元,全年能拿到25萬元。”陳某交代,後來團購部改成了企業銷售部,於是他就在企業銷售部任銷售總監,“我們部門的職責就是負責銷售噹噹網發行的禮品卡,和噹噹網的所有商品”。
  陳某從這個崗位上一直乾到案發。
  買超5萬元禮品卡 有不等回扣
  禮品卡存有金額,可以在噹噹網上購買商品,陳某供述,“禮品卡包括2種,一種是實物卡,一種是電子卡”。
  實物卡面額從50元至2000元不等,電子卡的最高數額一般會設定為幾萬元一張。禮品卡銷售方式有兩種,客戶購買5萬元以下的禮品卡,可以在噹噹網的頁面直接購買,沒有折扣。如果客戶需要購買5萬元以上的禮品卡,就直接和銷售部聯繫,簽訂合同,公司會給予一定折扣。“我的權限最多98折,我上級最多也只有95折的權限。”
  陳某交代,2011年7月,以銷售噹噹網禮品卡為主的銷售商上海有所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曾經和噹噹網簽訂銷售禮品卡的合同,合同約定上海有所公司銷售額達到6000萬元時,有所公司可享受92折的折扣。
  如果公司的銷售額達到8000萬元,便可得到9折的折扣,噹噹網會返給公司800萬元的回扣。
  虛報銷售 幫一公司拿到九折折扣
  “2011年8月左右,上海有所公司老總找我,讓我幫助他們公司完成8000萬的銷售額度,以拿到9折折扣。”陳某稱,他就把其他業務額度算到上海有所公司名下,幫助該公司拿到9折折扣。“全國只有上海有所公司一家達到了公司9折的購卡優惠。”
  之後,陳某發現,如果將其他業務額度都算在有所公司名下,那麼自己就可以拿到多餘的購卡回扣。
  2011年9月,在有所公司享受購卡9折優惠後,陳某便叫來負責向有所公司銷售禮品卡的銷售經理馬某和張某,交代說,“我把其他客戶的業務額度算在有所公司名下,你們按照正常價格銷售,我們中間爭取差價。”二人一聽,很快便同意了。
  私自銷售禮品卡 截留回扣私吞
  據陳某稱,自己以前的朋友王某等人曾先後找他購買噹噹網的禮品卡,他按照91折至95折不等的優惠幅度賣給他們。“我讓他們給我妻子的銀行卡打錢,我再將錢打入噹噹網賬戶。”陳某稱,在自己給噹噹網打錢時,都會註明是代有所公司購卡付款。
  而馬某和張某也在借有所公司名義對外銷售禮品卡吃回扣。
  案發
  噹噹審計禮品卡發現毛利損失嚴重
  2012年4月,噹噹網在對禮品卡項目進行日常銷售審計時,發現禮品卡銷售比例過高,公司毛利損失嚴重。
  2012年8月,噹噹網在內部展開調查後發現,有所公司在獲得9折優惠購卡後,以其名義銷售的禮品卡中,多次出現以其他公司名義匯錢至噹噹網賬戶,並按照9折享受購卡的情況。噹噹網核實發現,上海有所公司在噹噹網僅購買過8000萬元禮品卡,但財務上顯示禮品卡的銷售金額已經高達3.16億元。
  隨後,噹噹網將目標鎖定在陳某等人身上,之後發現陳某等人利用有所公司的折扣銷售禮品卡並截留現金回扣等問題。之後,噹噹網報警。
  2012年底,警方將陳某等人抓獲。
  判決
  3人因職務侵占罪獲刑
  退賠噹噹網1500萬
  據檢方指控,陳某、張某、馬某於2011年8月至2012年3月間,利用在北京噹噹網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工作的職務便利,以虛報客戶信息購買噹噹網9折禮品卡再加價出售的方式,侵占公司1800餘萬元。
  庭審當中,陳某稱,“實際上只獲利300萬元,買了一輛寶馬,和妻子一起買了套房,錢就全沒了”。
  而對於檢方指控,陳某等人不持異議,但陳某對涉案金額提出異議。
  陳某的辯護人則為陳某做無罪辯護。辯護人認為,陳某並沒有虛報客戶信息,他用其他客戶資金購買禮品卡是上海有所公司授權。“涉案金額是噹噹網公司委托所做,缺乏中立性和權威性。”而張某和馬某二人的辯護人同樣認為,噹噹網提供的審計報告並不可信,馬某和張某並沒有侵占噹噹網公司的利益。
  而在檢方提交的證據中,噹噹網防損總監及財務部人員均作證稱,9折優惠購卡,只有達到優惠金額的上海有所公司才可以購買,其他公司沒有9折購卡優惠。
  2014年4月,經過審理,法院認定陳某等3人行為構成職務侵占罪。但根據被害單位及上海有所公司提供的證據顯示,陳某等人涉案數額確實有誤,馬某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相對較小,並取得了被害單位的諒解。
  法院據此判處陳某有期徒刑8年,判處馬某有期徒刑4年,判處張某有期徒刑4年,並責令陳某等3人退賠1500餘萬元的涉案款,返還噹噹網。
  記者從陳某的辯護律師處瞭解到,3人均未上訴,目前判決已經生效。
  延伸採訪
  電商:不再賣大面額禮品卡
  記者在噹噹網購買禮品卡的網頁上發現,沒有1000元以上禮品卡的購置說明,只有1000元以下麵額的購置選項,以及電話購買提示。
  記者以需要購買噹噹網禮品卡為由撥通了噹噹網銷售部的電話,對方工作人員稱,禮品卡目前分為實物卡和電子卡,這兩種卡無論是向企業銷售還是向個人銷售,禮品卡最大面值均為1000元。
  “沒辦法,這是國家的政策規定。”工作人員解釋稱,以前確實有定製面額的禮品卡,而且也有大面額的單張禮品卡,但是國家出台了相關政策後,噹噹網便取消了定製大面額的禮品卡。對於具體是哪項政策,工作人員卻表示並不清楚,“從去年初開始就不再出售大面額禮品卡了”。
  隨後,記者以購買6萬元以上面額的禮品卡為由,要求用現金購買,工作人員則稱,“只能給您60張1000元的禮品卡,並且不能用現金支付,也是國家規定”。
  噹噹網的工作人員同時表示,禮品卡在購買黃金和3C產品時,還需要加收2.5%的手續費。
  而在京東商城和1號店,記者以同樣的理由撥打了“京東e卡”和“1號禮品卡”的銷售熱線,工作人員同樣表示單張卡最大面額不超過1000元。
  專家:電子禮品卡屬隱形腐敗
  對於銷售電子禮品卡的問題,北京理工大學經濟學教授、反腐專家胡星斗認為,電商開發的電子禮品卡屬於隱形腐敗的方式之一。
  在胡星斗看來,現在反腐形勢下,官員的膽子變小了,這使得腐敗的人需要不斷翻新“花樣”。老一套的拿錢腐敗很容易被髮現和舉報。電子禮品卡屬於更加“現代化”的腐敗方式。
  胡星斗稱,雖然現在電商對於電子禮品卡的面額和購買方式進行了限制,但在一定程度上,仍然無法阻止大量購買電子禮品卡的人拿去送禮。“只是麻煩了點兒。”
  胡星斗認為,電商在其中也是“被利用”了,開發電子禮品卡是商業創新,但是腐敗也乘虛而入,“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對電子禮品卡用於行賄的情況還要鼓勵民眾監督舉報”。
  相關規定
  根據2012年11月1日起實施的商務部《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中的規定,單位一次性購買單用途卡金額達5000元(含)以上或個人一次性購卡金額達5萬元(含)以上的,以及單位或個人採用非現場方式購卡的,應通過銀行轉賬,不得使用現金,發卡企業或售卡企業應對轉出、轉入賬戶名稱、賬號、金額等進行逐筆登記。
  此外還規定,單張記名卡限額不得超過5000元,單張不記名卡限額不得超過1000元。
  文/記者 王曉飛  (原標題:噹噹網高管吃禮品卡回扣 伙同兩名下屬虛報客戶信息 購買9折禮品卡再加價出售 侵占公司1500餘萬元 仨人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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